•  (一)浸信会宗派的起源
  1. 它的起点

浸信会宗派的起源是什么?有些人试图追述至「耶路撒冷-约旦河-施洗约翰理论」。他们声称”施洗约翰”(马太福音3:1-6)是他们的祖先 。这理论是牵强的,因为约翰的洗礼与新约的洗礼是不一样的,施洗约翰的洗礼是悔改的洗礼,而新约的浸洗礼是要反映发生在信徒心里的真实改变,即新生命的重生(罗马书6:3-4)。[1]

然而,一些人试图鼓吹「继承主义」理论,以拒绝罗马天主教的地位,因为罗马天主教宣称他们是唯一的教会源自于初期教会,彼得为他们的第一任教皇。[2] 而浸信会却声称他们才是继承者,因为他们坚持浸礼,而浸礼是初期教会就实行的礼仪。

起源的另一个理论则与「重浸派」(ANA-BAPTIST)有关。[3] 谁是「重浸派」? 他们是在改革期间涌现出来替信者重新施行浸礼的信徒,尽管这些人在婴儿时期已受了洗礼。重浸派受到天主教徒和改革派的迫害。他们被监禁、酷刑、溺水和焚烧。[4]

然而,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浸信会作为一个讲英语的教派,与十七世纪初英国的清教徒和分离主义运动有关。清教徒是改革者,想要改革和净化教会。他们无意脱离英国圣公会。[5] 然而,分离主义分子不满意他们净化教会的努力,他们离开了圣公会,按照圣经进行礼拜。[6]

  1. 荷兰第一浸信会

施邁德(John Smyth)是英国圣公会牧师,在成为分离主义者之前,他成了清教徒。他与一群有同样信念的信徒在英国的盖恩斯伯勒(Gainsborough)组成教会。他们共同立约,切实遵守圣经真理,循自由教会的传统,不崇尚组织系统,不著重礼拜礼仪。教会无特殊圣职,牧师及执事由会众选出。牧师及执事必须向会众负责。教会经济由会友自由奉献,以完全自给为原则。[7] 施邁德被圣公会当局知道,便逃到荷兰。在荷兰,施邁德重新为自己进行浸礼,包括另一位浸信会重要人物希尔卫 (Thomas Helwys) 也接受浸礼。施邁德于一六〇九年在荷兰阿姆斯特丹组成了第一间英文浸信会。[8]

  1. 英国第一间浸信会

希尔卫带领一个小组,回到英国。他于一六一一年在伦敦附近的史必度菲斯(Spitalfields)建立了英国第一所浸信会教堂。[9] 他于一六一六年死于监狱,他的继任者是穆登(John Murton),他也于一六二六年死于监狱。

  1. 浸信会 作为英国的宗派

自从第一所浸信会在英国成立以来,该运动继续发展。尽管浸信会信徒们面对种种迫害,在一六二四年英国仍有五座浸信会教堂。到了一六五〇年,至少有四十七座浸信会教堂。[10] 另一个消息来源报告说,一六六〇年有两百座教堂,成员超过二十万人。[11]

浸信会是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诞生,信徒们经历许多的苦难。他们的许多领袖被逮捕和监禁。教会会议经常秘密地举行。 一六八九年,浸信会运动获得了一个转折点,英国国会通过了一项题为”容忍法”(The Act of Toleration)的法案。这自由不是全面的,因为他们必须以某种方式上受到英国圣公会管制。[12]

  1. 浸信会成为美国大宗派

虽然英国国会通过了「容忍法」,但迫害浸信会会员还是很盛行。十七世纪初,美国新大陆是许多逃离英国浸信会信徒的避难目的地,以追求宗教自由。威廉罗哲(William Rogers)是逃离英国前往新世界之其中一位浸信会会员,他于1639年建立美国第一所浸信会。威廉罗哲反对婴儿洗礼,强烈主张圣经和宗教自由的权威。[13]

浸信会在美国迅速成长,在一七〇〇年有二十四座浸信会教堂。到一七九〇年,有九百七十九座浸信会教堂,它成为美国最大的教派。[14] 到了一八一三年,新英格兰州和其他地方有十七万五千名浸信会教徒。[15]

一八四五年,美国浸信会分裂为美南浸信会和美北浸信会。美南浸信会强调布道、教育和差传的工作。美南浸信会的三项强调带给美南浸信会在美国及世界各地带来迅速的发展。[16]

  1. 美南浸信会对外宣教团

一八三六年九月二十六日,美南浸信会宣教士叔末士(JOHN LEWIS SHUNCK) 到达中国广州,开始了浸信会在中国的传道工作。[17] 到了一九五一年,浸信会在中国的工作有三九二间教会,四一〇间福音所,会友约十二万三千人。[18] 当中国赤化后,所有的宣教士被命令离开中国,这些宣教士都转移到韩国、台湾和东南亚,继续他们的宣教事工。

(二)马来西亚浸信会的历史

  1. 马来亚浸信会初期简史

早至一九〇五年就有一批来自中国汕头的浸信会信徒移居到马来亚的不同地区,但他们散居各地。一九三七年陈秀莲女士深入调查居留在槟城及亚罗士打的浸信会会友后, 联同中国的林佩轩牧师于一九三八年十月二十一日在吉打成立了潮语教会,唯当时是命名为「基督教会」,教会后来易名为「亚罗士打浸信教会」。[19]

  1. 浸信会在首都的工作

一批居住在吉隆坡的浸信会会友向美南浸信会提出请求,西教士顾贞慈(JESSIE GREEN)便被差在吉隆坡工作。之前她曾在中国华南事奉主,并讲一口流利的广东话。她联同罗恩光传道于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成立了吉隆坡浸信教会。[20]

  1. 马来西亚浸信联会

此后浸信会事工逐渐向全国展开,在一九五三年,就有五所浸信会教会成立。因此,西教士们认识到须要有一个联会来协调 蓬勃发展的事工。马来亚浸信会联会于一九五三年八月十六日在槟城成立。 在马来西亚成立后,联会也易名为马来西亚浸信会联会。[21]

  1. 马来西亚浸信会神学院

马来西亚浸信会神学院于一九五四年一月十一日在安顺律三十五号成立,初期有三名教师和五名学生。神学院成立的目的是为新马地区的建教会工作培训工人。一九五八年,学院在峇都丁宜海滨城购买了十四英亩之地段。[22]

  1. 马来西亚浸信会堂会数目截至一九七〇年 [23]
  1. 究竟五十和六十年代南马浸信会事工发生了什么事?

翻阅至七十年代在马来西亚浸信会的名单,你马上发现到没有南马浸信会的记录。它看起来像一个丢失的拼图。为什么南马浸信会不存在?根据历史,五十至六十年代传教士们有一份协议,长老会将把重点放在南马,而卫理公会将集中在北马。[24] 浸信会南马工作的忽略是不是与该协议有关?这篇文章的作者没有资料可以佐证。

  1. 新山浸信会的故事

南马浸信会的事工被忽略是一项事实。它的忽略被新加坡女皇镇浸信会的陈牧师(PASTOR VICTOR TAN)终止。陈牧师对南马最南端的新山值堂有负担。他的异象得到西教士拉根加勒(JARRETT RAGAN)的认可。另一对夫妇拉伯夫妇(SID AND ALVINDA REBER)也参与。在一九七〇年六月八日,他们租下一间店面把工作命名为新山浸信福音所(JOHOR BAHRU BAPTIST CHAPEL) 。[25]

七十年代,许多公务员被调到新山担任教职和公务员职务。这些教师公务员有许多是浸信会背景的。美南差会便看到机会购置了现有的地产来安置浸信会的工作。在一九八〇年三月二十日,新山浸信会正式注册成功。

  1. 马来西亚浸信会会员数目

据Thomas C.M. Chin的资料,截至二〇〇六年底,有一百六十多间浸信会教堂,有一万九千多名成员。[26] 在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浸信会的陈利贤牧师在马浸神宗派研究课程里分享,马来西亚浸信会在二〇一九年超过一百九十间堂会,有两万九千四百八十六会友。

 

(三)基督是主及教会的元首

  1. 圣经的基础

基督是主及教会的元首是浸信会信仰的核心。这信仰的核心是建立在下列经文的基础上:

「他也是教会全体之首。他是元始,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歌罗西1:18)

「又将万有服在他的脚下,使他为教会作万有之首。 教会是他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以弗所1:22-23)

圣经的另一本书腓立比书记载了初期教会的一首诗歌,它出现在二章五至十一节。这诗歌说明了基督十架的得胜使「一切」 (腓立比2:10)无不口称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腓立比2:11)。神已在基督里,预备了一种涵盖人所有存在领域的领导方式。[27]

「基督是主」这公式成为初期教会信徒所拥抱的信仰宣言。在腓立比二章九至十一节中,「耶稣是主」宣告了「神将他升为至高。」在同一基础上,彼得也声称「神已经立他为主,为基督了。」(徒2:36)

浸信会为维护这一真理付出了代价。他们为了实践这个真理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和牺牲。浸信会教徒是不允许存在,因为他们顽固地坚持耶稣基督是元首,而不是教皇,国王,或任何其他人成为教会的元首。

  1. 还有谁能成为教会的元首?

今天我们假设所有的教会都认定基督为教会的元首。然而,基督不一定是教会的元首,不管是今日或过去。

以下是一些人在他们的教会里被尊为教会的元首:[28]

  • 教会的创始人
  • 牧师
  • 宗派的头
  • 教会有影响力的人
  • 理事会或执事会
  • 政府
  1. 承认基督是教会的元首含义是什么?

承认基督是教会的元首含义是什么?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教会要寻求神如何管理他的教会。

认识基督是教会的元首,教会的领袖便须在所有的事情上寻求教会的元首。整体教会也希望能整体性寻求神的旨意。任何人都不应以高压手段对待会众,要教会顺从高压领袖的看法,而领袖应以身作则成为众人的仆人来服侍众人。基督既然是教会的元首,他就能为教会指明方向。[29]

不单教会要活在神旨意中,每一个信徒也应在个人生命里遵随主的旨意。浸信会的观点认为,只有一位现存的主方能向个人和教会发出吩咐。「耶稣是主非一个空泛的通则。相反,只有活在特定时空的人,切身感受到耶稣彷如一位同时代的人般与他沟通。」[30] 在人类历史中,他在不同人的时空与他们说话。 因此,他是活着的也是与时并进的。

相信基督是主就必须严肃地相信基督作为教会的元首,他能为教会及个人指引方向。个别的教会必须寻求他,并被他引领。每间教会的性质不同,必须个别寻求主的带领。[31]

(四)圣经的权威

  1. 圣经的基础

浸信会所秉持关于圣经的权威的信仰可追述至一六七七年伦敦宣言:「圣经是唯一、充分、确定无误之规律,有一切救恩的知识,信仰与遵循的实践。」 [32] 此处指出「唯一」,说明圣经的独特性,其他任何的信仰、诠释及神学论著,都不足以取代圣经,它是永远可靠的。

浸信会坚持圣经的权威,这信仰是建立在圣经的基础上:

「第一要紧的,该知道经上所有的预言没有可随私意解说的; 因为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 神的话来。」(彼后1:20-21)

「圣经都是 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 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6-17)

  1. 浸信会的祖先如何捍卫圣经的权威

在中世纪黑暗时期,圣经可说完全被忽略及忘却。而浸信会的始祖重洗派及分离主义者,与当时的宗教权威斗争。他们付出沉重的代价以捍卫圣经是唯一的权威,而不是传统,也不是其他人的话语。[33] 因此,浸信会不相信传统(tradition)、教条(dogma)或持续的启示经验(continuing experience of revelation)可以代替、取代或增加已经完成的启示,即圣经已掌握了最终的权威。[34] 在那个时代,先祖们发掘出来的真理包括了两项重要的信仰:圣经权威性及信徒洗礼为浸礼。

  1. 浸信会与信条

浸信会有别于其他宗派,浸信会一向避免用信条(creed),并强调说:「我们没有信条,只有圣经。」 [35] 「信条」这字是源自于拉丁文,意即「我相信。」 [36] 信条可能成为拘泥在字句上,而不能发挥精神。信条会使人规来墨守,不能修定与更改。唯有圣经给于我们因研读而明白的精意。两项原因浸信会不接受信条。首先,浸信会不承认任何人有权利为地方教会制定任何涉及到信心(faith)、法律(laws)或礼仪(rites)的文件。其次,浸信会不接受任何信条,拥有约束的能力以捆绑一间地方教会。这些信条只不过是一群教会理事所起草,却宣布要所有教会遵守。[37]

浸信会信徒维护对新约的一些课题能自由解经,却对圣经中基本教义用一个声音说话, 如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众人的父、一个身体、一个圣灵及一个指望: [38]「浸信会毫不妥协把他们的信仰建立在圣经的纯正基础上,每位信徒须阅读它以便指导他们的生活。圣经是浸信会信徒的信仰房角石,它是团结每一位浸信会信徒的共同基础、以达到信仰一致。」 [39]

  1. 圣经提供人类的需要

浸信会信徒相信圣经 中的真理可以 满足人类的需要。 上帝通过圣经将自己及他的旨意显明。圣灵启迪每一个信徒,使圣经有用和可靠。「圣经同是及时(timely)的又是永恒的(eternally)。」[40] 事实证明,它们满足了信徒们每个时代的每一项需要。

  1. 信经典的百姓

浸信会会友有一个称号,他们是相信经典的百姓(the people of the book)。这称号告诉我们,浸信会是非常着重研究神的话语。然而,只在头脑上认识神的话是不够的,必须行在神话语中,成为行动者。[41]

 

(五)重生会员制

  1. 历史背景

为什么浸信会这么强调重生会友制的问题?要解答这问题,我们必须先了解历史、神学和实行方面的因素。美南浸信会联会历史委员狄查理(Charles W. Deweese)说:

「按着圣经的教导,浸信会相信,新约圣经要求会友的标准是相当严谨的。就历史而言,浸信会会友作为信徒教会的一分子,必须是已重生得救者才会被接纳成为会员。就神学而言,浸信会认识到神当初立教会,是要协助神完成他对子民的目的。就实行方面,教会即有权利亦有义务维持本身的声誉,要求会友达至某些资格和标准。浸信会把责任感和诚信感溶入会友身份中,唯有如此,教会才能透过见证和事工有效的影响世界。」[42]

  1. 会员制的重要性

美南浸信会联会历史委员狄查理(Charles W. Deweese)继续说,早期的浸信会,无论在理想上和实践上,都跟随新约时代的发展模式来塑造教会的会友。他们达成了四个基本的结论:

「接纳成为会友的标准,必须是要求相当严格的;2) 信而受浸,不单是确立会籍的重要因素,也能提醒会友要过著有新生命模式的教会生活;3) 会友必须一致地持守圣经的教导,满足圣经对下列各项的要求; 忠于教义、道德圣洁、灵命长进、会友彼此相爱和积极的事奉;4) 会友若犯上严重的过犯,未能达到圣洁的要求,必须接受教会的纪律处分。」[43]

  1. 会员重生的重要性

浸信会深信重生的重要性。浸信会采纳耶稣对尼哥底母谈论有关被圣灵重生的观点,即重生是进入神的国之基本条件(约3:3-7)。

圣经在使徒行传二章三十七至四十一节提供了基本的重生蓝图。它必须要包含生命的转变及接受浸礼。

  • 对罪的被责备 (徒2:37)
  • 从罪中悔改 (徒2:38)
  • 重生或生命转变 (徒2:41; 8:37)― 在所有的例子里,圣灵应用神的话语在听道者身上种下救赎的信心 (约5:24;提多3:5,6;彼前1:23-25)。在新约里,重生在浸礼之前发生。
  • 浸礼(徒2:41)
  • 愿意与基督的身体联系 (徒2:44;4:32)
  1. 会员与教会联合的重要性

作为身体里的一个成员,会友在教会里的功能必须能操作,而不是属于无用的肢体。罗马书十二章四到五节说名了这关系:「正如我们一个身子上有好些肢体,肢体也不都是一样的用处。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身,互相联络作肢体,也是如此。」 身体的肢体与教会会员称为肢体,原文是一样,即是“Melos”(G=3196),即「身体里的肢体。」[44]因此,圣经应用同样的形容词来形容肢体与身体的关系,会员与教会的关系如同肢体与身体的关系,必须与身体联合,必须能操作。[45]

非常遗憾地,这肢体与身体相互交织的关系(interwoven relationship)却被忽略,使到基督徒团聚受到影响。这忽略绝对不是源自于神,而是教会的人为的疏忽(neglect)。这可能解释为什么许多基督徒团聚不能活出神预备他们成为救赎的工具,无法影响他人。[46]

(六)地方教会的自主

  1. 定义

地方教会的自主意味每间地方教会都能辨别上帝的旨意,因此每间地方教会都应该各自向基督负责,因为基督是地方教会的元首。圣经清楚说明:

「写信给在哥林多  神的教会,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以及所有在各处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们的主,也是我们的主。」(林前1:2)

「亚细亚的众教会问你们安。亚居拉和百基拉并在他们家里的教会,因主多多地问你们安。」(林前16:19)

  1. 地方教会的基础

浸信会相信教会是属于地方性的信徒聚集在一起的属灵组合。什么是地方教会?这是在特定时间和地点,信徒们集合成为实体,以一个团体运作(visible operation)。 [47] 没有所谓的机构教会或宗派教会存在。只有个别地方教会,即信徒联合在一起崇拜和服侍基督。

地方教会的基础是建立在神的话语上。教会的元首如此应许:「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18:20)他也应许,若他的教会作主的事工,他就永远与他们同在:「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马太28:20)基督将他的同在应许于最小的组合,小至只有两至三个人,他就与他们同在。

浸信会相信新约的教导,即地方教会就是在特定时间与地点存在的及能看见之信徒组合。神应许他将与这类的地方教会同在。不单与他们同在,他也赐与地方教会属灵的权柄去处理属灵的问题(马太18:15-20)。他也应许圣灵的同在,膏抹他们作主的事工。[48]

  1. 自主和合作的圣经基础

初期教会是实行自主与合作的典型教会。他们的自主权可从这些事看到:他们透过选举选领袖,这发生在使徒行传一章15-26节里;教会也在他们中间处理纪律的个案(马太18:15-20)及教会也讨论及决定展开宣教事工(徒13:1-3)。

新约教会不单顾自身的需要,也与其他教会建立联系。它们欢迎会友转会(罗16:1),也参与筹集资源帮助中东受饥荒影响的信徒(林前16:1-4)。这种合作没有牺牲地方教会的自主, 却能彼此造就。

  1. 自主与合作的例子

哥林多教会与其他在亚细亚的众教会都是自主的,却彼此互相有往来。启示录里第二章及第三章所提的七间教会,都是自主的教会。

正如启示录二至三章所揭示的,教堂是独立及自我管理。他们都独立向教会的元首,即主基督负责。所以,「浸信会是独立和自主的教会。」 [49] 许多其他宗派是由中央控制,但浸信会不受中央管理,而是独立自主的。

虽然浸信会教会是独立自主的,但他们不会像孤岛一般,他们不是孤立的。浸信会强调自主又合作,浸信会在各自区域组织了协会和联合会,相互支持和共同参与事工。然而,协会或联会的角色只是咨询,而不是控制。协会或联会所进行的工作,是单一教会无法展开的事工。这就是合作。

(七)信徒皆祭司

  1. 宗教改革与祭司职份

从历史的角度看,信徒皆祭司这观念并非起源自浸信会。它是十六世纪横扫欧洲的其中一项改革议程。在当时,天主教强行划分牧职与平信徒。因此,祭司这职份只限制在这些全职神职人员的身上。[50]

在当时,伟大的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1483-1546),挑战天主教的的腐败以及天主教对祭司的诠释的错误。他宣告所有基督徒都是祭司。

改革的原则对浸信会带来深远的影响。这些改革的原则被浸信会接纳成为他们的理想。浸信会是众基督教派的其中一个接纳信徒皆祭司的教派。

  1. 圣经的基础

信徒皆祭司是其中一条基本真理浸信会所接纳的。 这是「浸信会的独特。」[51]  圣经关于信徒皆祭司的经文能从下列两句经文中看到:

「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  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

「我们既然有一位已经升入高天尊荣的大祭司,就是 神的儿子耶稣,便当持定所承认的道。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所以,我们只管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希伯来4:15-16)

在《旧约》中,上帝选召利未人为以色列的祭司。他们能与神沟通, 他们成为神与人的中间人。当基督为人类的罪献上自己,他被立为永远的大祭司,而我们基督徒也跟着成为祭司,是君尊的祭司(彼前2:5,9)。  

浸信会对信徒皆祭司的信仰包含了两项的概念:「第一,这教义指所有人均可透过基督直接来到神面前,毋须透过任何人为媒介。第二,它意指所有基督徒均被召作祭司,彼此服侍及向世人分享神的爱。」[52]

  1. 为君尊祭司是什么意义?

祭司能与神直接沟通,他能确实来到神的台前,不受拦阻 (希伯来4:16)。作为祭司,信徒能直接亲近神以寻求神的心意并知道神的旨意。

浸信会接受信徒皆祭司的教条自然倾向于自主会众制的教会管理。作为君尊祭司,教会的会友能为所属的地方教会寻求神的旨意。教会属会众,教会就不应当依赖一个人或一组的人管理教会。作为有能力的一群,会众是有能力来管理教会,因此浸信会比较倾向于自主会众制的教会管理模式.[53]

  1. 心灵能力

信徒的心灵能力(Soul Competency)与信徒皆祭司是唇齿相依的观念。 作者利布尔(Bill J. Leonard) 如此说明这关系:

「浸信会便一直把信徒皆祭司与心灵能力(是浸信会在强调宗教自由时,一个与之唇齿相依的观念)紧密的联系起来…每个人均能直接与神建立关系而得的著救恩。每个人均能籍良心的驱使,及圣灵的引导来理解圣经真理。每个人享有自由,在不受强制或骚扰下活出基督信仰 。」[54]

浸信会相信,一个人当他重生后,就在属灵上有胜任的能力, 这效用包括:

  • 祭司能够了解神的旨意,及如何能跟随他。
  • 祭司有本能去阅读、解释及顺服神的话。
  • 祭司有特权亲近神,直接向他祈求及向神认罪求赦免。
  • 每个祭司都拥有特权带领他人来到神跟前,帮助人发拓他的恩赐,及协助他服侍他。

(八)信徒洗礼和守主餐

浸信会接受基督赐与教会的两项礼仪。礼仪这字不出现在圣经上;它的意思是「命令或旨意」。浸信会在神赐与教会的两项命令的基础上,接受浸礼及主餐为教会应当要遵守的礼仪。这两项礼仪是主命令的,所以要遵守(马太28:19;路加22:19;林前11:23-26))。

  1. 浸礼

浸礼作为礼仪是重要的;但是「基督的主权、圣经权威、重生比浸礼更加重要」。[55]

浸信会拒绝错误使用浸礼,因为腐败中世纪教会把浸礼神秘化,以为浸礼能使一个人得救。这解释为什么他们透过教会便实行滴礼或洒礼,为婴孩洗礼。在那年代,重洗派否定婴孩浸礼,强调只有信徒才能接受浸礼。在荷兰所建立的世界第一所浸信会的施迈德牧师(John Smith)坚持,信徒只要遵守二项礼仪, 即浸礼及守主餐。

浸礼反映了发生在信徒心里的真实改变,即新生命的重生。[56]

浸礼是什么意思?它有两项意义(罗马6: 3-4):它说明了一个已与基督同死同埋葬,浸在水里就是这意思。当一个人从水里升上来,就意即复活的力量使信徒活出新生的样式。罗马6: 3-4里的浸礼,若研究其原文,浸礼就意即「完全沉浸」的意思。[57] 几个宗派的创始者同意这一点:[58]

马丁路德 (路德会)说:「我会要那些想要受洗的人整个浸到水里去,如同这字的涵义以及它的神秘的象征。」

约翰加尔文 (长老会)说:「baptize 这个字意思象征沉浸, 可以确定古代教会施行浸礼。」

约翰卫斯理 (卫理公会)说:「与他一同埋葬, 以浸礼为洗礼是遵照古代教会的习惯。

  1. 主餐

许多宗派把主餐视为圣礼拥有某种的神秘力量或超自然的能力在那些领受的人身上。有些人甚至相信,这饼和杯的确变成了耶稣的肉和血。浸信会对主餐的立场就与他们有异,浸信会把饼视为一种象征,是基督身体的象征;而杯是基督所流的宝血的象征。因此,领受主餐目的是要纪念主在十架的救赎工作,及信仰宣告他要再临。

所以,当耶稣拿起饼来说:「这是我的身体」(路加22: 19),他是指这饼是一项象征,意表他的身体将要为他们受压伤及破碎。门徒们当时肯定明白主的用意,即纪念基督救赎的工作。这也适用于所领受的杯,象征主的宝血为我们流尽。

主餐的另一项目的是要作信仰的宣告,在领受主餐的时候,宣告等候主的再临,「我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来。」(林前11: 26)因此,主餐能成为信仰的宣告。

(九)政教分离

  1. 圣经基础

浸信会坚持「政教分离」这信仰原则,它是有圣经根据的。

「耶稣说:『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 神的物当归给 神。』」(马可12:17)

「彼得、约翰说: 『听从你们,不听从 神,这在 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们自己酌量吧! 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不能不说。』」(使徒行传4:19-20)

  1. 浸信会的政教分离之历史过程

信仰自由是浸信会信徒努力争取的。浸信会的祖先们为着信仰自由与当时的政府作了激烈的抗战。在许多浸信会,政教分离也写入他们的信仰告白里。比如,美南浸信会就在2000年所接纳的浸信会信仰与信息第十七条列明:

「一個自由的教會在一個自由的國家是基督徒的理想,這暗示自由的權利並不妨礙人進到神的面前,並有權在宗教領域內組成和宣傳宗教信仰而不受政府力量的干預。」[59]

要知道,政教分离符合新约的模式,因为新约的教会起初是政教分离的。政教合一是在君士坦丁王信教后才使教会变质。

  1. 教会与国家的关系

浸信会的信仰强调国家与教会的分开。这意味教会不尝试得到权力以统治国家,而国家也不应当干预教会在属灵上的权力。要执行公民的职责是没有冲突的,因为罗马书13:1-4清楚讲明好公民必须要顺服国家的掌权者。唯一的冲突是顺服神与顺服国家的掌权者面对冲突,基督徒只能顺服神,「顺服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5:29)

(十)教会的布道及普世宣教

  1. 圣经的基础

「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马太28:19)

「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马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1:8)

  1. 大使命

在耶稣未升天前,他赐与使徒们大使命。 大使命实际上只有一项命令,即是在马太二十八章十九节里的动词,它是属于命令式的动词(Imperative Verb)。这命令式的动词就是作门徒。因此,教会必须顺服主的命令在地球上向各族万民传福音,使万民作门徒。

  1. 浸信会与普世宣教

早期浸信会的先辈对宣教有着强烈负担。在1792年,克里威廉(William Carey)成立了首个宣教组织称为浸信会差会。[60] 年轻的浸信会社群不单支持印度的宣教工作,也移民到美洲的新大陆,并在那里建立了建立了美国最强大的教派,美南浸信会。 浸信会在世界各地进行了出色的宣教,也成为了数一数二参与宣道的宗派。

参与宣教不是教会一项选项,而是必须遵守的命令,每间地方教会都要顺服去执行这命令。神差他的儿子将福音带来这世界, 基督也差他的教会进行同样的差事。参与宣教应是一项特权及责任。

宣教是神的心跳,当地方教会顺服主的宣教命令,主必赏赐。最大的机密使地方教会能蒙神的祝福就是参与宣教。

 

(十一)地方教会的治理 

  1. 教会治理定义

教会的体制英语是“church polity”。“Polity”这词源自希腊文“politeuma”,Thayer 希腊文字典译为 「政府的形式和管理 的法律。」[61] 它指的是教会的的治理。浸信会的体制(Baptist Polity)是谈到如何管理地方教会。浸信会的“Polity”就是有关如何治理地方教会的课题。 

  1. 教会五 种治理模式
  • 君主制——教会是由一个人像君主一样统治的。
  • 主教制——教会由主教统治。
  • 长老制——教会由长老统治。
  • 自由教会——教会由成员统治,为教会寻求上帝的旨意。
  • 自主会众制—— 会员管理教会。(浸信会的治理体制)
  1. 自主会众制的教会治理 

一所地方教会是从复活的主获得权柄。所以,每所地方浸信会是自主的。自主是浸信会的标志。每间地方浸信会将管理自己的事务,而不受其他浸信会的干涉。地方浸信会与其他浸信会之间的关系属于姐妹教会,纯粹属于合作关系。浸信会有丰富的合作经验建立联谊会及联会,以达到彼此服侍及广集资源推动神的工作。[62]

大多数浸信会都奉行自主的会众治理模式,「从一开始,浸信会就支持自主会众制。」[63] 浸信会信条里信徒皆祭司这信条也促成浸信会接纳会众制治理模式之其的一项导因。这种的治理模式认识到教会是由祭司组成,他们能有效能为所属的地方浸信会寻求神的旨意。[64]

  1. 自主会众制的民主程序 

会众是由三组人组成,即牧师、领袖和会员,大家都有平等的权利。如果这三组人理解并履行他们的职责,他们就相辅相成,教会也被造就;反之,教会可能会产生严重的冲突。[65] 刚提到的三组成员的主要目的是选虔诚的领袖来带领教会,认可教会的政策、预算和其他事项。[66]

  1. 会议 决策机构

自主会众制的权力中心是定时召开的会议(Business Meeting)。在会议里,会友共同决定事项,没有任何人拥有特权。在作决定的过程中,所有的会友都是拥有同等的权力。教会将定时开会议, 以对教会的事项进行讨论,并在领袖的引导下作决定。

  1. 教会的领袖遴选 

这些领导人是根据《圣经》的教导被提议、遴选及按立(使徒行传 1:23-26;  14:23;提多1:5)。[67]  在浸信会, 有领导天赋的人被选举产生,并以各种服侍岗位服侍神及会众,如: 教牧团 队、长老、执事、理事会、部们负责人等等。[68] 领袖一定要领导。若要领袖能领导,就要赐与他们权力。

  1. 教会的牧师没有权力 事实还是误解?

浸信会的领导与君主制教会治理不同。浸信会的牧师不是老板,而是「同級別中地位最高者」(he is first among leaders)。[69] 要在浸信会当牧师就要效法主的教导,要成为仆人,「谁想在你们中间成为大的,就要作你们的仆役。」(马太20:26 新释本)很明显的,那些见解认为浸信会牧师没有权力,是以不同的角度看权力,所以不是事实。

  1. 牧师的性别

浸信会的立场,男女工人都被接受作神的工人。然而在美南浸信会的立场,男人一般上更适合担任牧师的职务。美南浸信会的的立场清楚列在美南浸信会的信仰与信息2000里:「 教會聖職人員是牧師和執事,當具恩賜的男女事奉教會的時候,按聖經的教訓,牧師的職份是男性。」 [70]

  1. 牧师作为牧羊人,监督者和长老

牧师的主要角色是牧养会众,监督及作教会的长者(彼前五1-3)。牧师的主要角色是牧会,意即要喂养羊群,即要供应属灵粮食给羊群。[71] 牧师也执行长老的角色,即为教会提供成熟的咨询。因此,牧师作为长老是指「属灵的成熟」。[72] 牧师也是监督,这是指牧师必须执行管理的责任。因此牧师作为监督,是指牧师要执行经理的角色,以管理神家里的产业。[73]  

10. 牧师作为仆人领袖、舵手及管理员

浸信会的牧师之领导风格属仆人式领导,因此他不会以权力服人(马太20:25-28)。[74] 牧师也如一艘船的舵手,他将引导船到达目的地。[75] 牧师也是教会的管理员,他必须确保教会的资源得到有效利用。[76]


 

[1] Charles H. Morris, Baptist Distinctive and Polity (Penang: Baptist Theological Seminary, 1987), 3.

[2] 同上, 4.

[3] Thomas C.M. Chin, The Baptist People (Penang: Malaysia Baptist Theological Seminary, 2007), 18.

[4] 同上。20.

[5] 同上,21.

[6] 同上, 21-22.

[7] 唐佑之,《浸信会信仰—传统的动力》(香港:香港浸信会神学院,2004年四月), 18.

[8]  Thomas C.M. Chin 22.

[9]  Thomos  C.M. Chin, 23岁

[10] Thomos C.M. Chin, 23.

[11] Charles H. Morris,6.

[12] Thomos C.M. Chin, 23.

[13] 浸信会手册修订委办会,《浸信会手册》,萧维元主编(槟城:马来西亚浸信联会,1991年),38.

[14] Thomas C.M. Chin,24.

[15] 浸信会手册修订委办会,38。

[16] 同上,38。

[17] 同上,38。

[18] 同上,38。

[19] 浸信会手册修订委办会,38.

[20] 同上,39.

[21] 同上,152.

[22] 同上,   121.

[23] Thomas C.M. Chin,27-28.

[24] 黄满兴等,《最大的福音浪潮涌进来》,(吉隆坡:文桥传播中心有限公司,2009),221.

[25] http://jbbc.my/the-story-of-johor-bahru-baptist-church/ ,(二〇二一年五月五日 8.11am).

[26] Thomas C.M. Chin,28.

[27] 邢伟林,《浸信会信仰之根源及特色》,孙宝玲等译,(香港:香港浸信会神学院,2001),47.

[28] Thomas C.M. Chin, 36.

[29] 同上, 36.

[30] 邢伟林, 54.

[31] Thomas C.M. Chin, 36.

[32] 唐佑之,《浸信会信仰 – 传统的动力》,香港:香港浸信会神学院,2004年, 26.

[33] ThomasC.M. Chin, 37.

[34] Charles H. Morris,31.

[35] 唐佑之,27.

[36] Charles H. Morris, 7.

[37] 同上, 7-8

[38] 同上,22.

[39] 同上, 24.

[40] 同上, 31.

[41] Thomas C.M. Chin, 38.

[42] 邢伟林, 98.

[43]  同上,97.

[44]Charles H. Morris,99.

[45]同上, 99.

[46]同上, 99.

[47]同上, 179.

[48] 同上,194.

[49] Thomas C.M. Chin,45.

[50] 邢伟林, 68-69.

[51] Charles H. Morris, 75.

[52]   邢伟林,67.

[53] Thomas C.M. Chin, 48.

[54] 邢伟林,71-72.

[55] Thomas C.M. Chin, 41.

[56] 罗马书 6:3-4.

[57] Thomas C.M. Chin, 42.

[58] Rick Warren, 《加入教会 – 直奔标杆101课程》,翻译:杨高俐理(吉隆坡:书花书室,1999),12。

[59] 浸信會信仰與信息(2000年), https://bfm.sbc.net/chinese/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日,3.11pm)。

[60] Thomas C.M. Chin, 24.

[61] 圣经词典,htps://www.studylight.org/lexicons/eng/greek/4175.html/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日,5.30pm)。

[62] Thomas C.M. Chin, 62.

[63] Garrett, Perspectives on Church Government: Five Views of Church Polity, 176, quoted in R. Stanton Norman,  The Baptist Way – Distinctives of a Baptist Church ( Nashville: Broadman & Halman Publishers, 2005), 75-76/19,  Google Book.

[64] Thomas C.M. Chin, 48.

[65] 同上, 65.

[66] 同上,67。

[67] 同上,70。

[68] 同上,69。

[69] 同上,75。

[70] 美南浸信会信仰与信息,https://bfm.sbc.net/chinese/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日,6.40pm)。

[71] Rick Warren, 99.

[72] 同上, 99.

[73] 同上, 99.

[74] Thomas C.M. Chin,  74.

[75] 同上, 75.

[76] 同上, 75.